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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2016年5月13日  济南优秀刑事律师   http://www.jnzdxsls.cn/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章来源: 济南优秀刑事律师
律师: 杨统河 [济南]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5316788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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