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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遇假大夫 流产药物致输卵管被摘除

2018年7月25日  济南优秀刑事律师   http://www.jnzdxsls.cn/
报道,小莲(化名)前往赤脚医生处打胎,在服了一帖药后,身体不适,最终被抢救到医院进行了左侧输卵管摘除手术。石家庄律师介绍到,这名赤脚医生已经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嘉定法院近日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赤脚医生冯某有期徒刑9个月。

2012年1月25日下午,小莲前往冯某开设的诊所就医,冯某诊断她怀有身孕。小莲当场就要求冯某为她终止妊娠。冯某为小莲配制了药物后,就让小莲回家服用进行药物流产,并收取诊费150元。

然而,小莲服药后却感觉身体不适。1月31日,小莲邀冯某到自己的暂住处,冯某诊断小莲的症状是药物流产后引起的虚弱及有炎症,于是又配制药物为小莲输液,收取诊费80元。不过,小莲的病情并没有好转。第二天,小莲的家属将她送往医院抢救,进行左侧输卵管摘除手术。

经司法鉴定,小莲左侧输卵管壶腹部妊娠(破裂型),右侧卵巢囊肿底部破裂出血伴失血性休克,已达到重伤程度。

经查,冯某没有固定职业,自2011年7月起一直在嘉定某村开设诊所非法行医。

石家庄律师介绍到,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章来源: 济南优秀刑事律师
律师: 杨统河 [济南]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5316788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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